电子服务业发展迅速:在规范中做大做强

类别:其他  出处:网络整理  发布于:2008-11-07 10:48:05 | 987 次阅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安全协调司在杭州召开了2008电子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07年的工作,分析了国内电子服务市场现状,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和要求。与会代表围绕规范市场、推进应用、标准建设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与探讨。大家一致认为,电子服务机构面向社会提供网络(虚拟)空间里的身份服务,承担着重大的社会责任,其合法合规、安全运营、规范管理和高质量服务非常重要。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理和构建良好发展环境;电子服务机构需要规范运营,提供安全可信的服务。

  电子服务业发展迅速

  自2005年4月1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来,我国电子市场快速发展,电子服务已经成为现代信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安全协调司有关领导强调,电子对推进我国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电子政务是当前我国数字证书应用的主要领域。据统计,到2007年年底,依法设立的电子服务机构在电子政务领域累计发放356万张数字证书,占数字证书总量的45.1%。电子服务在电子政务领域的应用已经形成了网上税收、网上政府采购、网上工商管理等成熟应用模式,获得了长足发展。据浙江省数字中心有关人士说,浙江电子政务领域中得到比较广泛的应用,目前已发放各类证书超过46万张。

  在电子商务领域,电子服务正在不断开辟新的应用领域,应用模式日益多样化,市场潜力很大。尤其是网上银行、电子支付、电子采购、电子合同应用量快速增长,为电子服务业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据中国金融中心统计,目前国内共有73家银行开通网上银行业务,2007年主要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交易额达到348.3万亿元,其中网上银行交易额达到229.3万亿元,占比66%。天威诚信数字中心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我国已形成三足鼎立的电子支付格局,即金融银行、网上支付和手机交易,其中网上支付(C2C)年在线交易额超过800亿元。而上海数字证书中心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有关负责人则透露,截至2008年9月30日,上海CA(中心)累积发放数字证书超过128.8万张,其中单位证书占68.8%,个人证书占26%。

  引导和规范电子服务

  电子服务业是新兴的服务业,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规章,制定标准规范,加强安全管理,培育公共服务机构,营造法制化的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记者从2008电子工作会上获悉,对此,政府主管部门将采取四项措施。

  加大《电子签名法》宣传贯彻力度,提高社会认知度。加大对《电子签名法》等的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尤其是行业外的人员和机构,对电子服务有清晰的认识,使他们敢用、能用、会用、爱用我们提供的服务。

  规范服务市场,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执法力度,以《电子签名法》为依据,对未经许可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第三方电子服务的行为依法予以制止。200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和配合,针对重点应用市场,深入调查研究,加大执法力度,营造法制化的、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加强标准规范建设、完善标准体系。研究和制定相关标准规范,以明确电子服务的内涵、衡量电子服务质量好坏、理清与相关行业的边界。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电子服务特殊性研究,与重点应用客户共同研究制定应用标准,推行统一规范的证书策略。

  继续加强行业监管,规范电子服务机构运营行为。根据《电子签名法》和配套规章的规定,严格市场准入,根据法定条件从严把关。对于获得许可的电子服务机构,按照规范化运营的思路严格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子服务机构运营行为。

  完善机构自身建设

  机构是电子服务的提供者,但目前面临着服务单一,同质化竞争,规模偏小的发展瓶颈。在2008电子工作会上,来自全国28家电子机构的代表认为,只有在规范的前提下,不断做大做强,才能适应新的市场形势。同时,监管部门表示,机构应进一步完善自身建设,以适应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

  首先,加强法制观念,规范运营管理。电子服务机构要严格遵守《电子签名法》和《电子服务管理办法》,加强自律、照章经营、规范运作。要加强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和运作治理,提高安全管理、运营和对外服务水平。不得出现私自变更资本结构、改变资金用途、抽逃资金、降低设立条件等违规行为。

  其次,加强应用创新,满足全社会对电子服务的需求。电子服务机构要努力拓宽应用领域,寻找和开拓新的市场空间。增加研发投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和应用创新能力。推动电子应用的深化,由简单应用逐步走向面向不同领域,满足多种业务需求,由简单的身份转向提供信息处理过程中机密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的全面信任服务。要增强电子应用的便捷性、易用性,降低使用电子服务的复杂度,更好地满足各行业客户的需要。

  ,加强合作与交流,促进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的统一。目前,单个电子服务机构的实力还很弱,机构应积极参与证书业务应用规范的建设,增强与政府机构、科研单位的互动,共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适合我国行业特点的行业标准和规范,为行业的发展创造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安全协调司有关领导强调,电子是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信息安全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当前我国电子服务业也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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