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垃圾处理寻中国模式管理条例有望出台

类别:新闻资讯  出处:中国电子企业协会  发布于:2006-12-21 09:17:57 | 1092 次阅读

目前我国废旧家电和电子产品主要处理途径有两个:一是囤积在家中或单位里,或卖给“家电回收游击队”流向农村市场;二是经小商贩再卖给“地下黑工厂”,一把铁锤、一个露天硫酸池就能拆解旧电器。 
废电器中含有超量的铅、镉、汞、六价铬、聚溴二苯醚和聚溴联苯等6种有毒物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危害极大。 
如果有一台旧电脑和一台旧电视机需要处理,一般中国消费者会怎么办?随意丢弃?低价出售?以旧换新?大部分中国消费者或许认为,尽管旧,但是这些东西总还有一些微薄的价值。 
然而,由于废旧家电和电子产品的处理对于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在日本等国,家庭如果有废旧家电或者电子产品需要处理的话,需要直接联系的回收机构,还需要由消费者支付给回收机构一定的回收费用。 
日前,中国华星集团公司旗下的华星集团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华星环保”)副总经理王骏向《财经日报》表示,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起草制订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向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两年多之后,有望于明年年初正式通过并强制性实施。 
然而,《条例》实施之后的中国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处理产业将呈现怎样的模式呢? 
由于中国废旧家电处理成本跟国外相比相对较低,而且中国消费者目前来说还很难接受为电子垃圾付费,因此,中国废旧家电和电子产品处理需要寻找“中国模式”。 
苏宁模式 
华星环保已经和苏宁北京分公司签署了“废旧家电回收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可以看作“中国模式”的有益探索。 
双方约定:从明年1月起,苏宁北京分公司会按月将“以旧换新”所取得的废旧家电交予华星环保处置,这是国内由家电零售商与处理企业联合建立的废旧家电回收系统。 
苏宁副总裁、华北地区管理总部执行总裁范志军介绍道,从明年1月份起,任何消费者都可以将任意旧家电交给苏宁北京地区的28家门店的任意一家,然后消费者在门店中购买家电产品时,苏宁将给予消费者一定的价格补偿。 
苏宁将会把回收的旧家电交给华星环保,华星环保则会给予苏宁一定的费用。“不过,由于华星环保资金有限,所以,在这个废旧家电回收系统中,苏宁肯定是亏本的一方,会损失一定的经营利润。”范志军说。 
尽管如此,业内人士分析,苏宁仍然可以从“以旧换新”的营销活动中获得相应收益。 
苏宁同时表示,虽然苏宁北京分公司的运营成本将会增加,不过,既然《条例》即将出台,所以苏宁也会配合执行,除了北京地区之外,苏宁也即将向全国范围内的连锁门店推广这一配合举措。 
国美跟进 
王骏告诉《财经日报》,“继苏宁之后,华星环保还会和其他大型家电零售商去商谈旧家电回收系统建设事宜,此外,近期还将会和数家大型家电生产厂家签订合作协议,今后还会与生产厂家一起进行废旧家电产品的回收。” 
国美品牌管理中心媒介策划部经理安宓告诉记者,虽然《条例》的实施会增加国美的运营成本,不过目前国美上海分公司也已经开展了“以旧换新”的活动,针对《条例》即将出台的现实,国美也将会在其他条件成熟的大城市推广这一活动。 
但是,大中电器、五星电器等其他家电零售商目前还没有配合《条例》推出类似活动。 
废旧家电的传统出路 
目前我国废旧家电和电子产品主要处理途径有两个:一是囤积在家中或单位里,或卖给“家电回收游击队”流向农村市场,这种方法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旧电器高耗电、高电磁辐射、污染家庭环境。一些老旧电视屏、显像管含汞超标,极易发生爆燃事故。 
二是经小商贩再卖给“地下黑工厂”,一把铁锤、一个露天硫酸池就能拆解旧电器。废电器中含有超量的铅、镉、汞、六价铬、聚溴二苯醚和聚溴联苯等6种有毒物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危害极大。黑工厂们拆解了可回收的贵金属后,废弃物随意丢弃焚烧,造成土壤、大气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 
“这两种垃圾处理途径都是不规范的,也是不利于国内环保产业发展的。”王骏认为,国内正规的废旧电器处理产业才刚刚起步。 
制造业成本增加 
即将出台的《条例》中规定,家电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不接受生产企业委托或拒绝消费者交售回收废旧家电的,以及回收的废旧家电不交处理企业处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条例》中也规定了“家电生产企业的责任”:采用有利于回收和再利用的设计方案;选择无毒无害物质、材料及可回收再利用材料;在家电产品说明书中提供有关主要材料成分等信息;家电生产企业可以自行进行废旧家电处理,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处理企业处理。 
长虹新闻发言人何克思表示,国内《条例》的出台,对于家电生产厂家来说,肯定也会增加经营成本,长虹会改进生产线、选取无害原材料,配合相关单位建设旧家电回收系统
关键词: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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