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新闻资讯 出处:网络整理 发布于:2006-12-22 09:03:43 | 913 次阅读
身为央企的中国华星集团公司是《条例》的起草单位之一,而华星环保则是被国家发改委认可实施该《条例》试点的企业之一。
除了《条例》以外,记者还了解到,目前国家相关部门正在酝酿建立一个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专项基金。该基金正式建立之后,将会向国内家电生产企业、零售商根据其生产量、销售量收取一定比例的废旧家电处理费用,以支持像华星环保这样的处理企业正常运营。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将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另行制定。
北京试点
针对废旧家电处理产业,国家发改委目前在北京、天津、青岛、杭州等4个城市分别确定了一个废旧家电处理示范工程,而华星环保则是北京市废旧电器回收处理的示范单位。
目前,我国已进入家电报废淘汰的高峰期,北京的报废情况尤为突出,预计2006年北京将产生11.52万吨电子废弃物,其中包括357万台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电脑和234万台手机。
针对这一现状,在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产业基地,华星环保正在斥资8000万元建设每年能够处理120万台废旧家电的“北京废旧家电及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基地”,该项目是国家发改委确定的废旧家电和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利用全国示范工程。
期待“正规军”
北京市废旧电子电器产品的回收现状十分令人担忧,缺乏回收正规军更是其主要症结。
华星环保的规划中,废旧家电的来源主要有4个: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家电零售商、家电生产企业。
废旧家电和电子产品包括“废的”和“旧的”。“废的”指丧失使用功能或在经济合理条件下经过维修仍达不到旧家电安全标准和性能标准的家电;“旧的”指经过测试达到旧家电安全标准和性能标准,可作为二手商品继续销售、使用的家电。
华星环保回收的废旧家电,主要有两种处理模式:一是对回收的旧家电进行检测之后,使确保能够继续正常使用的旧家电进入二手旧货市场销售,或者销售到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二是对于不能正常使用的废家电,华星环保将其拆卸,对其中的一些电子元器件、电路板等进行检测处理之后,进入原材料流通领域,供家电生产企业的再次循环利用生产。
王骏坦言,国内废旧家电处理产业的发展,目前还处于探索尝试阶段,赢利模式还没有成熟,也很难完全市场化运作。目前华星环保还处于资金投入阶段,尚为亏损状态,如果只凭华星环保一己之力,是不可能支撑长久的。废旧家电处理产业一定需要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王骏呼吁道:“希望有更多的家电生产企业和家电零售商加入合作行列,为构建废旧家电回收处置体系开展有效的探索和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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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垃圾在国外
不少发达国家,早已建立了完善的“生产者/经销商延伸责任”体制。电器制造商、经销商有义务对废旧家电的回收处理承担“延伸责任”和处理成本。
日本已经出台了全国性的《家电回收法》。日本的处理企业收入中60%靠补贴,40%靠出售二次材料。
欧盟从去年已经正式启动《电子垃圾处理法》,该法规要求生产商(包括进口商和经销商)在去年8月13日以后负责回收、处理进入欧盟市场的废弃电气电子产品,并在相应产品上加贴回收标识。欧盟成员国确保于去年8月13日后电子电气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回收的环保处置的费用资金将由生产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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