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ROHS动态 出处:网络整理 发布于:2008-04-23 09:56:44 | 1203 次阅读
2007年4月27日,韩国通过了其RoHS法令。日前,一个新的版本刚刚被通过,这个新的版本融合了欧盟的RoHS、ELV和WEEE指令。
从2008年1月1日开始,一个名为“电子设备和工具的资源再生行动”的法令将会强制执行。
必须遵守此法令的产品是主要的家电产品和办公自动化设备,例如: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个人电脑、音响系统、手机、打印机、复印机和传真机等。
豁免的项目和欧盟的RoHS的类似。而中国的RoHS和韩国的RoHS所不同的是,韩国的OEMS厂家不需要向中国的厂家一样,在他们的产品上标明其符合RoHS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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