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发布扶持新型显示产业政策

类别:政策标准  出处:网络整理  发布于:2023-07-07 10:48:53 | 1813 次阅读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型显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共十一条,前十条针对补链强链延链、强化创新驱动、优化产业环境三大类别,十类专项,从申报条件、支持标准、申报材料进行了明确,第十一条(其他)对政策申报主体、申报材料、申报时间等具体事项进行了解释。
    
    一、投资驱动项目
    (一)申报条件
    1.固定资产投入达到10亿元以上的(第Ⅰ类);
    2.固定资产投入在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限于玻璃基板、柔性显示基膜、掩膜版、彩色滤光片、偏光片、柔性电路板、触控模组、背光源、电子气体、液晶材料、发光材料、光电子芯片、光学系统、激光器件、超高清设备等材料及组件生产项目,以及曝光、显影、蚀刻、离子注入、硅结晶化、巨量转移、气相沉积、蒸镀、检测、封装等设备及其零部件制造(含材料)项目(第Ⅱ类)。
    (二)支持标准
    1.属于第I类,且固定资产投入额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800万元、900万元、1000万元的奖励;
    2.属于第Ⅱ类,且固定资产投入达到1亿元、1.5亿元、2亿元、3亿元、5亿元、8亿元的,分别给予350万元、500万元、550万元、600万元、650万元、700万元的奖励。
    二、供应链协同项目
    (一)申报条件
    1.首次为下游生产提供自主研发的原材料、零部件或设备,形成有效供应链的(第Ⅰ类);
    2.在获得首次补助后,该供应链配套能力不断增强,销售合同再实现连续2年同比增长20%以上的(第Ⅱ类)。
    (二)支持标准
    1.属于第Ⅰ类的,按供需方第一年销售合同总额的5%(双方各2.5%),给予300万元的奖励;
    2.属于第Ⅱ类的,按销售合同总额年增量的5%(双方各2.5%),给予300万元的奖励。
    三、产品链应用项目
    (一)申报条件
    首次采购新型显示产品并用于终端产品的制造企业。
    (二)支持标准
    按第一年采购合同额的5%给予300万元的奖励。
    四、生产服务项目
    (一)申报条件
    1.围绕生产制造,提供设备维修、零部件清洗和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的企业,首次服务性收入达500万元的(第Ⅰ类);
    2.在获得首次补助后,生产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性收入连续2年同比增长20%以上的(第Ⅱ类)。
    (二)支持标准
    1.属于第Ⅰ类的,按实际年收入的3%给予300万元的补助;
    2.属于第Ⅱ类的,按实际年收入增量的3%给予300万元的补助。
    五、关键技术创新项目
    (一)申报条件
    1.自主研发玻璃基板、液晶材料、有机发光材料、光刻胶、彩色光胶、有机化学溶剂、靶材、柔性电路板、柔性显示基膜、触控模组、电子纸、精密光学镜片、光学模组等新型显示技术和设备制造技术(材料、器件),4K/8K芯片、编辑系统、摄录和存储设备、展映平台等超高清视频设备(软件、系统),以及大功率激光器、光刻机、刻蚀机、光电子芯片、硅光芯片等器件(材料、系统),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第Ⅰ类);
    2.自主研发掩膜版、彩色滤光片、偏光片、驱动IC等技术(工艺),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第Ⅱ类)。
    (二)支持标准
    1.属于第Ⅰ类的,按研发投入额的20%给予300万元的补助;
    2.属于第Ⅱ类的,按研发投入额的16%给予300万元的补助。
    六、重大专项配套项目
    (一)申报条件
    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部委重大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
    (二)支持标准
    按国家支持额的50%给予1000万元的配套奖励;如国家资金是分期拨付,则按实际到位资金按比例进行配套奖励。
    七、前瞻储备项目
    (一)申报条件
    1.在量子点发光二极管显示(QLED)、小型发光二极管显示(Mini-LED)、微型发光二极管显示(Micro-LED)、微型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Micro-OLED)、碳基显示、全息显示、3D显示、激光显示、印刷显示、柔性显示用聚酰亚胺材料(PI)、低温多晶氧化物技术(LTPO)、屏下摄像头技术、柔性折叠技术、8K芯片及设备、高速光通信芯片、超高速硅光芯片、半导体激光器、超大功率激光器、纳米级光刻机、纳米级刻蚀机、纳米级光学镜片模具、光器件软件系统、8K智能处理系统等领域开展软课题的企业或行业协会(第Ⅰ类);
    2.在量子点发光二极管显示(QLED)、小型发光二极管显示(Mini-LED)、微型发光二极管显示(Micro-LED)、微型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Micro-OLED)、碳基显示、全息显示、3D显示、激光显示、印刷显示、柔性显示用聚酰亚胺材料(PI)、低温多晶氧化物技术(LTPO)、屏下摄像头技术、柔性折叠技术、8K芯片及设备、高速光通信芯片、超高速硅光芯片、半导体激光器、超大功率激光器、纳米级光刻机、纳米级刻蚀机、纳米级光学镜片模具、光器件软件系统、8K智能处理系统等领域开展技术创新的企业或行业协会(第Ⅱ类)。
    (二)支持标准
    1.属于第Ⅰ类的,按评审的分值,70分以上、90分以下的给予30万元补助,90分以上的给予50万元补助;
    2.属于第Ⅱ类的,项目资金投入不超过100万元的给予40万元补助,100万元以上的给予50万元补助。
    八、人才引进项目
    (一)申报条件
    来蓉创业就业的高端人才,所在企业人力资源成本支出超过100万元,且依法在蓉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年以上。
    (二)支持标准
    对企业人力资源成本支出超过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人才,分别给予20万元、6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九、公共平台项目
    (一)申报条件
    围绕全市新型显示产业集群化、融合化和生态化发展,提供上下游制造协同、产学研用协作、资源数据共享、产品检验检测、行业交流与决策咨询等平台化服务的企业或行业协会。
    (二)支持标准
    按实际投入的30%给予300万元的补助。
    十、会展赛事项目
    (一)申报条件
    1.通过会展赛事活动,促进3户以上企业实际落户,且单户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的(第Ⅰ类);
    2.通过会展赛事活动,促进6户以上的上下游企业合作交易,签订3份以上合同且合同总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第Ⅱ类)。
    (二)支持标准
    1.属于第Ⅰ类的,给予承担单位50万元的奖励;

    2.属于第Ⅱ类的,给予承担单位40万元的奖励,并给予合作企业各10万元的奖励。


来源:成都经信局

关键词:显示产业

全年征稿 / 资讯合作

稿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交稿,欢迎大家砸稿过来哦!

联系邮箱:3342987809@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出处:维库电子市场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维库电子市场网,转载请必须注明维库电子市场网,https://www.dzsc.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出处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出处,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点排行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