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将成国内海峡(两岸)电子商务交易中心

类别:新闻资讯  出处:网络整理  发布于:2006-10-17 09:10:38 | 817 次阅读

从福建省经贸委获悉,《福建省电子商务“十一五”发展规划》(简称规划)日前已经出台。

    根据规划要求,到“十一五”期末(2010年左右),福建省省大中型企业要基本建立网站,70%的企业能运用电子商务手段从事国内外各种商务活动,企业网上交易额达到30%,其中对外贸易总额80%以上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完成。基本建成福建省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与福建省电子商务运营中心,使福建成为国内的海峡(两岸)电子商务交易中心,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福建省省电子商务的发展重点包括:建设福建省电子商务运营中心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应用安全基础设施; 建设Internet支付网关,加快建立电子支付体系;;重视发展行业电子商务;建立和完善适应电子商务需要的物流配送体系;鼓励发展移动电子商务;;开展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等。

    为建立和完善适应电子商务需要的物流配送体系,福建省省将整合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现有基础,大力发展物流配送中心。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引导企业内部系统的配送中心逐步向社会化发展,采用卫星定位系统、视频技术等先进的技术手段,提升物流配送企业的技术含量和服务质量。以厦门、福州、泉州等市和口岸、港口、交通、邮政等行业为重点,推进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建立面向所有网上商户的社会化、化的物流配送机构,形成覆盖全省的高效物流配送网络体系。

    在鼓励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方面,“十一五”期间,福建省将重点鼓励以下3个领域。

    一是销售终端服务(POS)。即利用SMS或GPRS制式作为传递交易数据的通讯载体,使得各类交易活动不再受到场地和通讯线路的限制,成为真正的“边走边卖”。

    二是移动订购,通过定位技术将距离手机用户近的餐馆、电影院或者戏院的消息发送到移动手机上,用户通过手机订电影票或者就餐消费。

    三是手机银行。金融机构借助移动通信运营商的新技术平台办理多种金融业务,实现帐户信息查询、存款帐户间转帐、银证转帐、证券买卖、个人实盘外汇买卖、代缴费、金融信息查询等功能。

    另外,在重视发展行业电子商务方面,福建省将重点推进商贸、金融、证券、旅游、汽车、烟草、教育、保险、医药、电信、物流、房地产、食用菌、茶叶、笋竹等行业的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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