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部门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以下简称“新国标”)已正式对外发布,将替代2018年版本标准。“新国标”旨在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本质安全水平,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新国标”主要从整车标志、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等方面对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作出明确。
包括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减小了车辆制动距离;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其中对于除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用途之外的电动自行车,在销售时可由消费者选择是否保留北斗定位模块;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千克提升到63千克;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
对于“新国标”实施后将产生的效果,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主要有五方面,包括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减少交通事故风险、有效防范非法改装、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其中,在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方面,通过增加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方便消费者实时了解电动自行车关键安全信息,一旦发生车辆被盗、蓄电池温度异常或电压过高等情况,可借助通信模块第一时间提醒消费者及时处置,从而增强车辆的主动安全性能。
此外,“新国标”设置了实施过渡期。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可按旧标准或新标准生产;2025年9月1日起,新生产车辆必须符合新标准。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旧标准生产的车辆有3个月销售过渡期,可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起,销售车辆均须符合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