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管理的公告

类别:政策标准  出处:网络整理  发布于:2024-12-17 17:50:37 | 1071 次阅读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管理的公告。自2025年3月1日起,开始受理委托;自2026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证书和标注标志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管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实施强制性产品(CCC)管理。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2025年3月1日起,指定机构开始受理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产品描述与界定见附件)CCC委托。承担相关、检测工作的机构和实验室另行公布。
  二、2026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证书和标注标志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三、指定机构应当依据CCC通用规则和对应产品实施规则制定实施细则,并向市场监管总局监管司备案后,方可开展工作。
  四、指定机构和实验室应当在风险可控、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采信已有合格评定结果,减轻企业负担,便利企业获证。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12月5日
关键词:电动汽车

全年征稿 / 资讯合作

稿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交稿,欢迎大家砸稿过来哦!

联系邮箱:3342987809@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出处:维库电子市场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维库电子市场网,转载请必须注明维库电子市场网,https://www.dzsc.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出处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出处,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点排行